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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宋史料笔记丛刊

隋唐嘉話

程毅中點校

中华书局

1979年10月第1版

 

 

電子文檔整理:吳玉貴、陳爽

 

象牙塔制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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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11月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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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校說明

  劉餗《隋唐嘉話》,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和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都沒有著錄。南宋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在小說家類裏著錄了《隋唐嘉話》一卷,劉餗撰。宋史藝文志也有《隋唐嘉(原作佳)話》一卷,列在劉餗的傳記和小說之間。現存的《顧氏文房小說》本,據宋版重雕,書中「貞」字、「構」字等還缺筆,分上中下三卷。又有稽古堂叢刻本,與顧氏本基本相同,似出一源。還有《歷代小史》本和《唐人說薈》等本,不分卷,條目較少。

  劉餗,字鼎卿,史學家劉知幾的兒子,附見兩《唐書·劉子玄》傳。傳中說他著有《國朝傳記》,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乙部雜傳記類曾著錄,三卷;丙部小說家類又著錄《傳記》三卷,應該就是《國朝傳記》的簡稱,原注:「一作《國史異纂》。」李肇《國史補序》說:「昔劉餗集《小說》,涉南北朝至開元,著為傳記。」就是指這本書。劉餗的著作還有《史例》三卷,《樂府古題解》一卷(見兩《唐書·劉子玄傳》),又《國朝舊事》四十卷(見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乙部雜傳記類,列在《國朝傳記》之後,似亦劉餗所撰),《六說》五卷、《兼講書》五卷、《授經圖》三卷(見《宋史·藝文志》經解類),《續說苑》十卷(見《宋史·藝文志》儒家類)。但現存傳本的僅《隋唐嘉話》一種。此書邵博《河南邵氏見聞後錄》卷三十曾引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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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見北宋時已有此名稱。此外,司馬光編《資治通鑑》時曾採用了劉餗的《小說》,不僅在《考異》中引述了《小說》的原文,而且《通鑑》正文裏有一些唐代史實,最早就是見於今本《隋唐嘉話》的。我們現在還能見到的,《太平御覽》引有《國朝傳記》(或作《國朝雜記》);《太平廣記》引有《國史異纂》和《國朝雜記》,另有《傳記》一種(疑非劉餗原書,參看本書附錄);王讜的《唐語林》引有《國朝傳記》(據引用書目);曾慥《類說》和朱勝非《紺珠集》中都收有《傳記》、《國史異纂》、《隋唐嘉話》三書。陶宗儀原編的《說郛》也收有《國史異纂》和《隋唐嘉話》,又有劉餗的《傳載》一種,可能是《傳記》之訛。

  從上述各書所引看來,似乎劉餗曾有三種以上史料筆記(《國史異纂》即《傳記》的異名,已見《新唐書·藝文志》注),但仔細比較一下,就可以發現,所謂《國朝傳記》、《國史異纂》、《小說》的佚文,絕大多數都見於今本《隋唐嘉話》。如本書卷上宇文士及割肉一條和卷中蘇澄處方一條,唐人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續集都引作劉餗《傳記》。又如卷中傅奕破佛齒一條,《類說》本《嘉話》、《傳記》并見,《廣記》一九七則引作《國史異纂》。卷下徐陵為魏公藏拙一條,《類說》五四作《嘉話》,《御覽》五九九引作《國朝傳記》,《類說》六、《紺珠集》十也作《傳記》,《說郛》六七則作《國史異纂》。類此互見重出的情況,不勝枚舉,詳見本書校記。

  根據本書的初步校勘,大致可以認為,今本《隋唐嘉話》,實即《傳記》(亦即《國史異纂》)及《小說》的異名。但在宋代却有四種書名并行,不但書目中重見疊出,而且類書、叢書裏也兼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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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蓄。今本《隋唐嘉話》,比《直齋書錄》所著錄的多兩卷,不知是多少不同還是分卷不同。而且今本卷數雖與《國朝傳記》相同,也未必就是《國朝傳記》的原貌,因為各書所引的《隋唐嘉話》或《傳記》、《異纂》,還有不見於今本的佚文(詳見本書補遺)。所以本書仍用《隋唐嘉話》的名稱,各書稱引不同,則各存其舊,一一寫入校記,以備校核。

  劉餗的《國朝傳記》很久以來未見傳本。《隋唐嘉話》的書名,不見於兩《唐書》,似乎出於宋人改題。可能人們以為它是偽書,因而不加重視,四庫全書也沒有收。但國朝傳記實際上並沒有亡佚,而是以《隋唐嘉話》的名稱流傳下來了。還有一些資料,見於後出的《大唐新語》、《唐語林》等書,只因沒有注明來源,就被人忽略了。我在閱讀唐人小說時,偶然發現《傳記》、《國史異纂》、《小說》的佚文大多數見于《隋唐嘉話》,才對它作了一些初步的校訂。雖然已改正了若干顯著的脫誤,并輯錄了幾條佚文,比現存各本較為完備。但是我只把它作為業餘學習整理古籍的一項實習,沒有時間更廣泛地進行考證,加以自己對唐代歷史所知極少,無論在校勘或標點方面,遺誤在所不免,深望讀者多加指正。有關校點的做法,詳見凡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點校者 一九七八年五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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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校凡例

一、本書的整理工作,重點在於標點,并盡量改正顯著的脫誤,輯補佚文,兼及版本的考訂。

二、本書以《陽山顧氏文房小說》本為底本,參校各本,擇善而從,凡大致可以確定底本錯誤的逕行改正,並在校記中說明依據。重要的異文寫入校記,各本異同不一一列舉,以免煩瑣。

三、校本中除《稽古堂叢刻本》與底本基本相同外,《歷代小史》本、《唐人說薈》本等都有刪略,凡底本有而別本無的條目不出校。

四、由於本書的版本流傳尚有可疑之處,凡曾見明代以前各書引錄的,亦在校記中注明,以備查考。

五、各書引文往往有所刪節,尤其是《類說》、《紺珠集》兩書,都是摘錄本書,文字簡略,不能作為對校依據,只用以參校。

六、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中雜有本書的文字(詳見唐蘭《劉賓客嘉話錄的校輯與辨偽》一文,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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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文史》第四輯),《唐語林》引用書目中有《國朝傳記》,都可以看作本書的別本。由於原書沒有逐條注明出處,校記中稱為「亦見」、「亦載」,稍示區別。《大唐新語》、大唐傳載中也有採自本書的條目,一般不校。

七、各書引作《隋唐嘉話》或《傳記》、《國史異纂》等而未見於本書的佚文,輯為補遺,附於書末。《太平廣記》所引傳記,僅蘇威藏鏡一條見於本書,其餘各條都有可疑,除顯為《傳奇》之誤者,仍附錄備考,詳見校記。

八、本書一般不作他校,不考證史實,但他書所載本事早於本書及有助於考訂的,間就見聞所及,附注於後。

九、本書參校主要用書的版本及其簡稱列舉如下:

 《隋唐嘉話》(《嘉話》)

  《陽山顧氏文房小說》明正德、嘉靖間刻本,涵芬樓影印本

  《歷代小史》(《小史》)涵芬樓影印明刻本

  《稽古堂叢刻》(《稽古》)明崇禎間刻本(北京圖書館藏顯微膠卷)

  《唐人說薈》(《說薈》)清乾隆間刻本

 《國史異纂》(《異纂》)見下列各書所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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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《太平御覽》(《御覽》)商務印書館影印宋刻本

 《太平廣記》(《廣記》)中華書局版汪紹楹校點本

 曾慥《類說》文學古籍刊行社影印明天啟刻本

 朱勝非《紺珠集》明天順刻本

 陶宗儀《說郛》涵芬樓排印張宗祥校本

 張鷟《朝野僉載》寶顏堂祕笈本

 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四部叢刊影印明刻本

 韋絢《劉賓客嘉話錄》陽山顧氏文房小說本、唐蘭校輯本

 劉肅《大唐新語》稗海本

 司馬光《資治通鑑》(《通鑑》)附《考異》中華書局標點本

 王讜《唐語林》守山閣叢書本

 邵博《河南邵氏聞見後錄》津逮祕書本

 阮閱《詩話總龜》(《總龜》)四部叢刊影印明刻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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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嘉話上[一]并序

  述曰:余自髫丱之年,便多聞往說,不足備之大典,故繫之小說之末。昔漢文不敢更先帝約束而天下理康,若高宗拒乳母之言,近之矣。曹參擇吏必於長者,懼其文害。觀焉馬周上事,與曹參異乎?許高陽謂死命為不能,非言所也。釋教推報應之理,余嘗存而不論。若解奉先之事,何其明著。友人天水趙良玉睹而告余,故書以記異。

 [一]原缺「上」字,後兩卷有「中」、「下」字,《稽古堂叢刻本》作「卷之上」,據補。

  薛道衡聘陳,為人日詩云:「入春纔七日,離家已二年。」南人嗤之曰:「是底言?誰謂此虜解作詩!」及云:「人歸落雁後,[一]思發在花前。」乃喜曰:「名下固無虛士。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。《御覽》五八六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詩話總龜》四引作柳公權(?)《小說舊聞》。

 [一]「落」原作「洛」,據各本改。

  隋高熲僕射,每以盤盛粉置於臥側,思得一公事,輒書其上。至明,則錄以入朝行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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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

  京城南隅芙蓉園者,本名曲江園,隋文帝以曲名不正,詔改之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。《通鑑》一九八《考異》引作《小說》。

  李德林為內史令,與楊素共執隋政。[一]素功臣豪侈,後房婦女,錦衣玉食千人。德林子百藥夜入其室,則其寵妾所召也。素俱執於庭,將斬之。百藥年未二十,儀神儁秀,素意惜之,曰:「聞汝善為文,可作詩自敘。稱吾意,當免汝死。」後解縛,授以紙筆,立就。素覽之欣然,以妾與之,并資從數十萬。[二]

  《御覽》六○○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

 [一]「隋」,《御覽》作「朝」。

 [二]「十」,《御覽》作「千」。

  煬帝善屬文,而不欲人出其右。司隸薛道衡由是得罪,後因事誅之,曰:「更能作『空梁落燕泥』否?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。《御覽》五九一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詩話總龜》二九引作《小說舊聞》。《小史》本及《類說》、《御覽》、總龜所引與下條相連。

  煬帝為燕歌行,文士皆和,著作郎王冑獨不下帝,帝每銜之。冑竟坐此見害,而誦其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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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曰:「『庭草無人隨意綠』,復能作此語耶?」

  又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。餘本與上條相連。

  僕射蘇威有鏡殊精好,[一]曾日蝕既,鏡亦昏黑無所見。威以為左右所汙,不以為意。他日日蝕半缺,其鏡亦半昏如之,於是始寶藏之。後櫃內有聲如磬,尋之乃鏡聲也。無何而子夔死。後更有聲,無何而威敗。後不知所在云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二三○引作《傳記》。

 [一]「殊」原作「姝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改。

  洛陽南市,即隋之豐都市也。初築外垣之時,掘得一塚,無甓,棺中有屍,上着平上幘朱衣,[一]銘云:「筮言居朝,龜言近市,五百年間,於斯見矣。」校其年月,當魏黃初二年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本事亦見《朝野僉載》五。

 [一]「屍上着平上幘朱衣」,原作「平上朱衣」四字,《類說》六作「平上幘朱衣」,《類說》五四作「平石朱書」,《說郛》三八作「平幘朱衣」,今據《朝野僉載》改。

  隋文帝夢洪水沒城,意惡之,乃移都大興。術者云:「洪水,即唐高祖之名也。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

  平陽公主聞高祖起義太原,乃於鄠司竹園招集亡命以迎軍,時謂之娘子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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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無名氏實賓錄娘子軍條引作《傳記》(原本《說郛》卷三)。

  秦王府倉曹李守素,尤精譜學,人號為肉譜。虞秘書世南曰:「昔任彥昇善談經籍,時稱為五經笥,宜改倉曹為人物志。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

  隋司隸薛道衡子收,以文學為秦王府記室,早亡,太宗追悼之,謂梁公曰:「薛收不幸短命,若在,當以中書令處之。」

  太宗將誅蕭牆之惡,以匡社稷,謀於衛公李靖,靖辭。謀於英公徐勣,勣亦辭。帝以是珍此二人。

  《通鑑》一九一《考異》引作《小說》。

  太宗燕見衛公,常呼為兄,不以臣禮。初嗣位,與鄭公語恒自名,由是天下之人歸心焉。

  太宗每見人上書有所裨益者,必令黏於寢殿之壁,坐臥觀覽焉。[一]

 [一]「坐」原作「座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改。

  太宗每謂人曰:「人言魏徵舉動慢,我但覺其嫵媚耳。」貞觀四載,天下康安,斷死刑至二十九人而已。戶不夜閉,行旅不賫糧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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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宗謂羣臣曰:「始人皆言當今不可行帝王道,唯魏徵勸我,今遂得功業如此,恨不得使封德彝等見之。」[一]

 [一]「恨」,涵芬樓影印本誤改作「根」。

  衛公既滅突厥,斥境至於大漠,謂太宗曰:「陛下五十年後,當憂北邊。」高宗末年,突厥為患矣。突厥之平,僕射溫彥博請其種落于朔方以實空虛之地,於是入居長安者且萬家。鄭公以為夷不亂華,非久遠策,爭論數年不決。至開元中,六胡州竟反叛,其地復空也。

  此條原與上條相連,今依《說薈》本另列一條。

  衛公始困於貧賤,因過華山廟,訴於神,且請告以位宦所至,辭色抗厲,觀者異之。佇立良久乃去,出廟門百許步,聞後有大聲曰:「李僕射好去。」顧不見人。後竟至端揆。隋大業中,衛公上書,言高祖終不為人臣,請速除之。及京師平,靖與骨儀、[一]衛文昇等俱收。衛、骨既死,太宗慮囚,見靖與語,固請於高祖而免之。始以白衣從趙郡王南征,靜巴漢,[二]擒蕭銑,蕩一揚、越,師不留行,皆靖之力。武德末年,突厥至渭水橋,控弦四十萬,太宗初親庶政,驛召衛公問策。時發諸州軍未到,長安居人,勝兵不過數萬。胡人精騎騰突挑戰,日數十合,帝怒,欲擊之。靖請傾府庫賂以求和,潛軍邀其歸路。帝從其言,胡兵遂退。於是據險邀之,虜棄老弱而遁,獲馬數萬匹,玉帛無遺焉。[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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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隋大業中」至「皆靖之力」,見《唐語林》五。緗素雜記六引作劉餗《嘉話》。「武德末年」以下,《唐語林》五另列一條,《通鑑》一九一《考異》引作《小說》。

 [一]「骨」,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作「滑」。下同。

 [二]「靜」,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作「靖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清」。

 [三]此句《唐語林》作「金帛一無遺焉」。

  隋吏部侍郎高孝基,銓人至梁公房、蔡公杜,愕然端視良久,降階與之抗禮,延入內廳,共食甚恭,曰:「二賢當為興王佐命,位極人臣,杜年壽稍減於房耳。願以子孫相託。」貞觀初,杜薨於右僕射,[一]房位至司徒,秉政三十餘載。[二]

  又見《唐語林》三品藻門,文字稍異。

 [一]「右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左」。

 [二]「三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二」。

  太宗之為秦王,府僚多被遷奪,深患之。梁公曰:「餘人不足惜,杜如晦聰明識達,王佐才也。」帝大驚,由是親寵日篤。杜僕射薨後,太宗食瓜美,愴然思之,遂輟其半,使置之於靈座。

  鄭公嘗拜掃還,謂太宗:「人言陛下欲幸山南,在外悉裝了,[一]而竟不行,因何有此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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息?」帝笑曰:「時實有此心,畏卿嗔遂停耳。」

 [一]「裝了」,《說薈》本作「備裝具」。

  太宗曾罷朝,怒曰:「會殺此田舍漢!」文德后問:「誰觸忤陛下?」帝曰:「豈過魏徵,每廷爭辱我,使我常不自得。」后退而具朝服立於庭,帝驚曰:「皇后何為若是?」對曰:「妾聞主聖臣忠。[一]今陛下聖明,故魏徵得直言。妾幸備數後宮,安敢不賀?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殘本(錢熙祚校勘記引)。

 [一]「聖」原作「勝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殘本改。

  太宗得鷂絕俊異,私自臂之,望見鄭公,乃藏於懷。公知之,遂前白事,因語古帝王逸豫,微以諷諫。[一]語久,帝惜鷂且死,而素嚴敬徵,欲盡其言。徵語不時盡,鷂死懷中。

  又見《唐語林》三方正門。

 [一]「微」原作「徵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太宗謂梁公曰:「以銅為鏡,可以正衣冠;以古為鏡,可以知興替;以人為鏡,可以明得失。朕嘗寶此三鏡,用防己過。今魏徵殂逝,遂亡一鏡矣。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四傷逝門。

  太宗令衛公教侯君集兵法。既而君集言於帝曰:「李靖將反。至於微隱之際,輒不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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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臣。」帝以讓靖,靖曰:「此君集反耳。今中夏乂安,[一]臣之所教,足以制四夷矣,而求盡臣之術者,是將有他心焉。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三識鑒門。

 [一]「乂」原作「義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三改。

  衛公為僕射,君集為兵部尚書,自朝還省,君集馬過門數步不覺,靖謂人曰:「君集意不在人,必將反矣。」

  太宗中夜聞告侯君集反,起繞床而步,亟命召之,以出其不意,既至,曰:「臣常侍陛下幕府左右,[一]乞留小子。」帝許之。流其子嶺南為奴。[二]

 [一]「常侍」二字據《說薈》本增。

 [二]「其子」二字據《說薈》本增。

  侯君集既誅,錄其家,得二美人,容色絕代。太宗問其狀,曰:「自爾已來,常食人乳而不飯。」

  原與前後兩條相連。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另列一條,題為「美人食乳」;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亦另列一條,題為「飲乳而美」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,文字稍異。

  又君集之破高昌,得金簟二甚精,御府所無,亦隱而不獻,至時并得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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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與以上兩條相連。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均另列一條,題為「金簟」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,文字不同。今分列三條。

  英公始與單雄信俱臣李密,結為兄弟。密既亡,雄信降王充,[一]勣來歸國。雄信壯勇過人。勣後與海陵王元吉圍洛陽,元吉恃其膂力,每親行圍。王充召雄信告之,酌以金碗,雄信盡飲,馳馬而出,槍不及海陵者尺。勣惶遽,連呼曰:「阿兄阿兄,此是勣主。[二]雄信攬轡而止,顧笑曰:「胡兒不緣你,且了竟。」充既平,雄信將就戮,英公請之不得,泣而退。雄信曰:「我固知汝不了此。」勣曰:「平生誓共為灰土,豈敢念生,但以身已許國,義不兩遂。雖死之,[三]顧兄妻子何如?」因以刀割其股,以肉啖雄信曰:「示無忘前誓。」雄信食之不疑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《通鑑》一八八《考異》節引作《小說》。

 [一]「充」上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有「世」字,蓋後人所補。劉餗避唐諱,不當有此,今亦不補。下同。

 [二]「此是勣主」,原作「勣王」二字,據《唐語林》改,《通鑑考異》作「此是勣王」。

 [三]「雖」下《唐語林》有「不」字。

  英公雖貴為僕射,其姊病,必親為粥,釜燃輒焚其鬚。姊曰:「僕妾多矣,何為自苦如此?」勣曰:「豈為無人耶!顧今姊年老,勣亦年老,雖欲久為姊粥,復可得乎?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德行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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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英公嘗言:「我年十二三為無賴賊,逢人則殺;十四五為難當賊,有所不快者,無不殺之;十七八為好賊,上陣乃殺人;年二十,便為天下大將,用兵以救人死。」

  又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

  鄂公尉遲敬德,性驍果而尤善避槊。每單騎入敵,人刺之,終不能中,反奪其槊以刺敵。海陵王元吉聞之不信,乃令去槊刃以試之。敬德云:「饒王著刃,亦不畏傷。」元吉再三來刺,既不少中,而槊皆被奪去。元吉力敵十夫,由是大慚恨。太宗之禦竇建德,謂尉遲公曰:「寡人持弓箭,公把長鎗相副,雖百萬眾亦無奈我何。」乃與敬德馳至敵營,叩其軍門大呼曰:「我大唐秦王,能‘者來,與汝決。」賊追騎甚眾,而不敢逼。禦建德之役,既陳未戰,太宗望見一少年,騎驄馬,鎧甲鮮明,指謂尉遲公曰:「彼所乘馬,真良馬也。」言之未已,敬德請取之,帝曰:「輕敵者亡,脫以一馬損公,非寡人願。」敬德自料致之萬全,及馳往,并擒少年而返,即王充兄子偽代王琬。宇文士及在隋,亦識是馬,實內之良也。帝欲旌其能,並以賜之。

  太宗將征遼,衛公病不能從,帝使執政以起之,不起。帝曰:「吾知之矣。」明日駕臨其第,執手與別,靖謝曰:「老臣宜從,但犬馬之疾,日月增甚,恐死於道路,仰累陛下。」帝撫其背曰:「勉之,昔司馬仲達非不老病,竟能自強,立勳魏室。」靖叩頭曰:「老臣請轝病行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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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相州,病篤不能進。駐蹕之役,[一]高麗與靺羯合軍,方四十里,太宗望之有懼色。江夏王進曰:「高麗傾國以抗王師,平壤之守必弱,假臣精卒五千,覆其本根,[二]則數十萬之眾,可不戰而降。」帝不應。既合戰,為賊所乘,殆將不振,還謂衛公曰:「吾以天下之眾,困於蕞爾之夷,[三]何也?」靖曰:「此道宗所解。」時江夏在側,帝顧之,道宗具陳前言,帝悵然曰:「時匆遽不憶也。」駐蹕之役,六軍為高麗所乘,太宗命視黑旗──英公之麾也,候者告黑旗被圍,帝大恐。須臾復曰圍解,高麗哭聲動山谷,勣軍大勝,斬首數萬,俘虜亦數萬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,至「時匆遽不憶也」止。以下似當另列一條。

 [一]「駐蹕之役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上至駐蹕山」。《稽古》本「役」作「後」,下同。

 [二]「其」原作「一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改。

 [三]「爾」原作「而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鄭公之薨,[一]太宗自製其碑文并自書,後為人所間,詔令仆之。及征高麗不如意,深悔為是行,乃歎曰:「若魏徵在,不使我有此舉也。」既渡遼水,令馳驛祀以少牢,復立碑焉。

  《御覽》五八九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

 [一]「鄭公」,《御覽》作「魏文貞」。

  征遼之役,梁公留守西京,敕以便宜從事不請。或詣留臺稱有密者,梁公問密謀所在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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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曰:「公則是也。」乃驛遞赴行所,及車駕於相州。太宗聞留守有表送告人,大怒,使人持長刀於前,而後見之,問反者為誰,曰:「房玄齡。」帝曰:「果然!」叱令斬腰。璽書責梁公以不能自任,更有如此者,得專斷之。

  太宗嘗止一樹下,曰:「此嘉樹。」宇文士及從而美之不容口,帝正色曰:「魏公常勸我遠佞人,我不悟佞人為誰,意常疑汝而未明也,今日果然。」士及叩頭謝曰:「南衙羣官,面折廷爭,陛下嘗不得舉手,[一]今臣幸在左右,[二]若不少有順從,陛下雖貴為天子,[三]復何聊乎?」帝意復解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

 [一]「手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首」。

 [二]「在」字據《唐語林》補。

 [三]「為」字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補。

  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,[一]以餅拭手,帝屢目焉,士及佯為不悟,更徐拭而便啗之。

 [一]「肉」原作「寅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酉陽雜俎》、《唐語林》改。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續集卷四引《劉餗傳記》:「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,以餅拭手,上屢目之。士及佯不寤,徐捲而啖。」蓋唐人所見亦不止一本。又見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夙慧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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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趙公宴朝貴,酒酣樂闋,顧羣公曰:「無忌不才,幸遇休明之運,因緣寵私,致位上公,人臣之貴,可謂極矣。公視無忌富貴何與越公?」或對為不如,或謂過之。曰:「自揣誠不羡越公,所不及越公一而已。越公之貴也老,而無忌之貴也少。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四豪爽門。

  武衛將軍秦叔寶,晚年常多疾病,每謂人曰:「吾少長戎馬,經三百餘戰,[一]計前後出血不啻數斛,何能無病乎?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

 [一]「三百」,《類說》、《說郛》作「二百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百」。

  秦武衛勇力絕人,其所將槍踰越常制。初從太宗圍王充於洛陽,馳馬頓之城下而去,城中數十人,共拔不能動,叔寶復馳馬舉之以還。迄今國家每大陳設,必列於殿庭,以旌異之。

  又見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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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唐《嘉話》中

  太宗令虞監寫列女傳以裝屏風,未及求本,乃暗書之,一字無失。

  《廣記》一九七引作《異纂》。又見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夙慧門。

  太宗將致櫻桃於酅公,[一]稱奉則以尊,[二]言賜又以卑,[三]乃問之虞監。曰:「昔梁帝遺齊巴陵王稱餉。[四]」遂從之。

  明鈔本《廣記》四九三引作國史纂異(談刻本作國史)。又見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

 [一]《說郛》六七、《唐語林》有注:「隋後封為酅公。」

 [二]「以」字《廣記》無,《說郛》六七、《唐語林》作「似」。

 [三]「以」字《廣記》、《說郛》六七無,《唐語林》作「似」。

 [四]「帝」上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有「武」字。

  太宗嘗出行,有司請載副書以從,上曰:「不須。虞世南在,此行秘書也。」

  《御覽》六一二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一九七引作《異纂》,與「太宗令虞監寫列女傳」條相連。又見《類說》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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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嘉話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

  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與上條相連。

  太宗稱虞監,博聞、德行、書翰、詞藻、忠直,一人而已,兼是五善。

  《御覽》六一二引作《國朝傳記》,又見《說郛》三八傳載,均與上條相連。《廣記》一六四引作《國朝雜記》,與前後兩條相連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品藻門。

  太宗聞虞監亡,[一]哭之慟,曰:「石渠、東觀之中,無復人矣。」

  《廣記》一六四引作《國朝雜記》,與前後兩條相連。又見《唐語林》四傷逝門。

 [一]「聞」原作「稱」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虞公之為秘書,於省後堂集羣書中事可為文用者,號為北堂書鈔。今此堂猶存,[一]而書鈔盛行於代。[二]

  《御覽》六○一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一六四引作《國朝雜記》。又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文學門,與「太宗嘗出行」條相連。此條原與前兩條相連,《廣記》同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[一]「此」,《說薈》本及《御覽》、《唐語林》作「北」。

 [二]「鈔」字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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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史令李淳風校新曆成,奏太陽合日蝕當既,於占不吉。太宗不悅,曰:「日或不蝕,卿將何以自處?」曰:「有如不蝕,則臣請死之。」及期,帝候日於庭,謂淳風曰:「吾放汝與妻子別。」對以尚早一刻,指表影曰:「至此蝕矣。」如言而蝕,不差毫髮。

  「太宗稱虞監」以下四條原為一條,今參考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分列四條。《廣記》七六引此,出《異纂》及紀聞。

  李太史與張文收率更坐,有暴風自南而至,李以南五里當有哭者,張以為有音樂。左右馳馬觀之,則遇送葬者,有鼓吹焉。

  《廣記》七六引此,與上條相連,出《異纂》及紀聞。又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 潤州得玉磬十二以獻,[一]張率更叩其一,曰:「是晉某歲所造也。是歲閏月,造者法月,數當十三,今缺其一。宜於黃鍾東九尺掘,必得焉。」敕州求之,如其言而得之。

  《御覽》六一二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二○三引作《國史異纂》。夢溪筆談五引作國史纂異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識鑒門。《御覽》「是晉某歲所造」下接卷下元行識阮咸條。

 [一]「二」原作「三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御覽》、《廣記》、《夢溪筆談》、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貞觀中,景雲見,河水清,張率更以為景雲河水清歌,名曰燕樂,今元會第一奏是也。

  《廣記》二○三引作《異纂》。此條原與上條相連,據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分為兩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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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宗之平劉武周,河東士庶歌舞於道,軍人相與為秦王破陣樂之曲,後編樂府云。

  《廣記》二○三「唐太宗」條之四引此,無出處。

  破陣樂,被甲持戟,以象戰事。慶善樂,廣袖曳屣,[一]以象文德。鄭公見奏破陣樂,則俯而不視;慶善樂,[二]則翫之而不厭。

  《廣記》二○三引作《異纂》。「鄭公」以下亦見《唐語林》三識鑒門。

 [一]「廣袖曳屣」原作「廣神屣履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

 [二]「慶善」下原無「樂」字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 太宗閱醫方,見明堂圖,人五臟之系咸附於背,[一]乃愴然曰:「今律杖笞,奈何令髀背分受?」乃詔不得笞背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政事下。

 [一]「人」字據《唐語林》補。

  貞觀中,有河內人妄為妖言,大理丞張蘊古以其素狂病,不當坐。太宗以有情,令斬之,尋悔以無所及。自後每決死刑,皆令五覆奏。

  梁公以度支之司,天下利害,郎曹當闕,求之未得,乃自職之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政事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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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張賓客文瓘之為大理,獲罪者皆曰:「張卿所罸,不為枉也。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 中書令馬周,始以布衣上書,太宗覽之,未及終卷,三命召之。所陳世事,莫不施行。舊諸街晨昏傳叫,以警行者,代之以鼓,城門入由左,出由右:皆周法也。[一]

  原與以下三條相連,今分列為四條。本條又見《說郛》三八傳載,亦見《唐語林》卷五,均至「莫不施行」止。

 [一]「法」原作「發」,據《稽古》本改。

  舊官人所服,唯黃紫二色而已。貞觀中,始令三品以上服紫,四品以上朱,六品七品綠,八品九品以青焉。

  今本劉賓客《嘉話》錄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 貞觀中,揀材力驍捷善持射者,謂之飛騎。上出遊幸,則衣五色袍,乘六閑馬,猛獸皮韉以從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

  李義府始召見,太宗試令詠烏,其末句云:「上林多許樹,不借一枝棲。」帝曰:「吾將全樹借汝,豈惟一枝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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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詩話總龜》五引作《小說舊聞》。

  宋謝朓詩云:[一]「芳洲多杜若。」貞觀中,醫局求杜若,度支郎乃下坊州令貢。[二]州判司報云:「坊州不出杜若,應由謝朓詩誤。」太宗聞之大笑。判司改雍州司法;度支郎免官。

  明鈔本《廣記》四九三引作《異纂》(談刻本作國史)。又見《紺珠集》三《異纂》。今本劉賓客《嘉話》錄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《廣記》、《紺珠集》所引,文字不同,具錄《廣記》之文如下:「貞觀中,尚藥奏求杜若,敕下度支。有省郎以謝朓詩云『坊州採杜若』,乃委坊州貢之。本州曹官判云:『坊州不出杜若,應由讀謝朓詩誤。郎官作如此判事,豈不畏二十八宿笑人耶?』太宗聞之大笑,改授雍州司法。」《紺珠集》略同。按:本事亦見《大唐新語》卷九從善門,并錄以備考:「尹伊嘗為坊州司戶,尚藥局牒省索杜若,省符下坊州供送。伊判之曰:『坊州本無杜若,天下共知。省符忽有此科,應由謝朓詩誤。華省曹郎如此判,豈不畏二十八宿向下笑人?』由是知名,改補雍州司法。」

 [一]「朓」原避宋諱作「眺」,今改回。

 [二]「坊」原作「芳」,據《稽古》本及《廣記》、《紺珠集》等改。

  太宗病甚,出英公為疊州刺史,謂高宗曰:「李勣才智有餘,屢更大任,恐其不厭伏於汝,故有此授。今若即發者,我死後,可親任之。如遲疑顧望,便當殺之。」勣奉詔,不及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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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行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 有梟晨鳴於張率更庭樹,其妻以為不祥,連唾之。文收云:「急灑掃,吾當改官。」言未畢,賀者已在門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一三七引作《異纂》。本事亦見《朝野僉載》一。

  此條原與上條相連,據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類說》、《廣記》分列兩條。

  貞觀中,西域獻胡僧,咒術能死生人。太宗令於飛騎中揀壯勇者試之,如言而死,如言而蘇。帝以告太常卿傅奕,[一]奕曰:「此邪法也。臣聞邪不犯正,若使咒臣,必不得行。」帝召僧咒奕,奕對之,初無所覺。須臾,胡僧忽然自倒,若為所擊者,便不復蘇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二八五引作《國朝雜記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方正門。今本劉賓客《嘉話》錄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[一]「太常卿」,《劉賓客嘉話》錄作「宗正卿」,《小史》本作「太宗卿」,《廣記》作「太常少卿」。

  貞觀中有婆羅僧,言得佛齒,所擊前無堅物。於是士馬奔湊其處如市。時傅奕方臥病,聞之,謂其子曰:「是非佛齒。吾聞金剛石至堅,物不能敵,唯羚羊角破之。[一]汝可往試之焉。」胡僧緘縢甚嚴,[二]固求良久,乃得見。出角叩之,[三]應手而碎,觀者乃止。今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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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玉者皆用之。[四]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一九七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識鑒門。

 [一]「羚」原作「零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類說》、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改。

 [二]「嚴」字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[三]「角」字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[四]「之」原作「云」,據《稽古》本及《廣記》改。

  閻立本家代善畫。至荊州視張僧繇舊迹,[一]曰:「定虛得名耳。」明日又往,曰:「猶是近代佳手。」[二]明日更往,曰:「名下定無虛士。」坐臥觀之,留宿其下,十日不能去。張僧繇始作醉僧圖,道士每以此嘲僧,羣僧恥之,[三]於是聚錢數十萬,貿閻立本作醉道士圖,今並傳於代。

  《廣記》二一一引作《異纂》。「張僧繇始作醉僧圖」以下,《廣記》另列一條,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識鑒門,至「不能去」止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[一]「視」字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[二]「明日又往曰猶是近代佳手」十一字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[三]「恥之」二字,據《廣記》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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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率更令歐陽詢,行見古碑,索靖所書,駐馬觀之,良久而去。數百步復還,下馬佇立,疲則布毯坐觀,因宿其旁,三日而後去。

  《御覽》五八九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二○八引此與卷下「今開通元寶錢」條相連,出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 貞觀中,彈琵琶裴洛兒始廢撥用手,今俗謂搊琵琶是也。[一]

  《廣記》二○五引作《異纂》。又見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李匡文資暇集下阮咸條注:「劉餗所云貞觀中裴洛兒始棄撥用□以指琵琶,足是不知故事之言也。」蓋即指此書而言。

 [一]「搊」原作「指」,據《廣記》、《說郛》改。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作「掐」。

  貞觀初,林邑獻火珠,狀如水精。云得於羅刹國。其人朱髮黑身,獸牙鷹爪也。

  《廣記》四○二引作《異纂》。又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

  太宗宴近臣,戲以嘲謔,趙公無忌嘲歐陽率更曰:「聳髆成山字,埋肩不出頭。[一]誰家麟閣上,[二]畫此一獼猴?」詢應聲云:「縮頭連背暖,[三]襠畏肚寒。[四]只由心溷溷,所以面團團。」帝改容曰:「歐陽詢豈不畏皇后聞?」趙公,后之兄也。[五]

  《廣記》二四八引作《國朝雜記》。《詩話總龜》三五引作《小說舊聞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參見本事詩嘲戲第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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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一]「不」,《稽古》本作「畏」。本事詩同。

 [二]「家」,《稽古》本作「令」。

 [三]「縮」原作「索」,據明鈔本《廣記》、總龜改。「暖」總龜作「聳」。

 [四]「俒襠」,《稽古》本及總龜作「漫襠」,《廣記》作「完當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完襠」。

 [五]「兄」原作「弟」,據《廣記》及兩《唐書·長孫無忌傳》改。

  高開道作亂幽州,矢陷其頰,召醫使出之,對以鏃深不可出,則俾斬之。又召一人,如前對,則又斬之。又召一人如前,曰:「可出,然王須忍痛。」因鈹面鑿骨,置楔於其間,骨裂開寸餘,抽出箭鏃。開道奏伎進膳不輟。

  太宗之征遼,作飛梯臨其城,有應募為梯首,城中矢石如雨,而競為先登,[一]英公指謂中書舍人許敬宗曰:「此人豈不大健?」敬宗曰:「健即大健,[二]要是不解思量。[三]」帝聞,將罪之。

  《廣記》四九三引作《異纂》。又見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《說郛》三二羣居解頤亦載此條。

 [一]「競」原作「竟無」二字,據《廣記》、《說郛》改。

 [二]「即大健」三字,據《說郛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[三]「不」,《廣記》、《說郛》、《唐語林》作「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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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宗謂鄂公曰:「人言卿反,何故?」答曰:「臣反是實。臣從陛下討逆伐叛,雖憑威靈,幸而不死,然所存皆鋒刃也。今大業已定,而反疑臣。」乃悉解衣投於地,見所傷之處,帝對之流涕,曰:「卿衣矣,朕以不疑卿,故此相告,何反以為恨?[一]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[一]「反」原作「返」,據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太宗謂尉遲公曰:「朕將嫁女與卿,稱意否?」敬德謝曰:「臣婦雖鄙陋,亦不失夫妻情。[一]臣每聞說古人語:富不易妻,仁也。臣竊慕之,願停聖恩。」叩頭固讓。帝嘉之而止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,與上條相連。

 [一]《稽古》本「情」上有「之」字。

  薛萬徹尚丹陽公主,太宗嘗謂人曰:[一]「薛駙馬村氣。[二]」主羞之,不與同席數月。帝聞而大笑,置酒召對,握槊,賭所佩刀子,佯為不勝,解刀以佩之。罷酒,主悅甚,薛未及就馬,遽召同載而還,重之逾於舊。

  續釋常談引作《隋唐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[一]「太宗嘗謂人曰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人謂太宗曰」。

 [二]「村氣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無才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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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梁公夫人至妬,太宗將賜公美人,屢辭不受。帝乃令皇后召夫人,告以媵妾之流,今有常制,且司空年暮,帝欲有所優詔之意。夫人執心不迴。帝乃令謂之曰:「若寧不妬而生,寧妬而死?」曰:「妾寧妬而死。」[一]乃遣酌卮酒與之,曰:「若然,可飲此酖。」一舉便盡,無所留難。帝曰:「我尚畏見,何況於玄齡!」

  《廣記》二七二引作《異纂》。

 [一]「曰妾寧妬而死」六字,據《廣記》補。

  許敬宗性輕傲,見人多忘之。或謂其不聰,曰:「卿自難記,若遇何、[一]劉、沈、謝,暗中摸索著,亦可識。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二六《異纂》、《紺珠集》三《異纂》。《廣記》(談刻初印本)二六五引作《異纂》。《說郛》三二羣居解頤亦載此條。又載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,唐蘭考為誤入。《廣記》二四九引作《國朝雜記》,其上尚有一段:「唐吏部侍郎楊思玄恃外戚之貴,待選流多不以禮,而排斥之。為選人夏侯彪之所訟,御史中丞郎餘慶彈奏免,中書令許敬宗曰:『固知楊吏部之敗也。』或問之,[敬]宗曰:『一彪一狼,共着一羊,不敗何待!』」按:此條《廣記》一八五引作《唐會要》。

 [一]「何」,《廣記》二六五作「曹」,《類說》「曹」在「沈」字下。

  虞監草行,本師於釋智永。嘗樓上學書,業成方下,其所棄筆頭至盈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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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御覽》六○五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二○七引《異纂》,僅「智永嘗於樓上學書業成方下」十二字。

  褚遂良問虞監曰:「某書何如永師?」曰:「聞彼一字,直錢五萬,官豈得若此?」曰:「何如歐陽詢?」曰:「聞詢不擇紙筆,皆能如志,官豈得若此。」褚恚曰:「既然,某何更留意於此?」虞曰:「若使手和筆調,遇合作者,亦深可貴尚。」褚喜而退。

  《廣記》二○八引作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此條原與上條相連,今據《廣記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另列一條。

  褚遂良貴顯,[一]其父亮尚在,乃別開門。敕嘗有以賜遂良,使者由正門而入,亮出曰:「渠自有門。」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[一]「貴顯」二字據《唐語林》補。

  褚遂良為太宗哀冊文,自朝還,馬誤入人家而不覺也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御覽》五九六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文學門。

  太宗征高麗,高宗留居定州,請驛遞表起居,飛奏事自此始。

高宗之將冊武后,河南公褚遂良謀於趙公無忌、英公勣,將以死諍,[一]趙公請先入,褚曰:「太尉,國之元舅,脫事有不如意,使上有怒舅之名,不可。」英公曰:「勣請先入。」褚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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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司空,國之元勳,有不如意,使上有罪功臣之名,不可。遂良出自草茅,[二]無汗馬功,蒙先帝殊遇,以有今日,且當不諱之時,躬奉遺詔,不効其愚衷,何以下見先帝?」揖二公而入。帝深納其言,事遂中寢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[一]「諍」,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作「爭」。

 [二]「出」原作「齒」,據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王義方,時人比之稷,鄭公每云:「王生太直。」高宗朝,李義府引為御史。義府以定冊武后勳,恃寵任勢,王惡而彈之,坐是見貶,坎軻以至於終矣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三方正門。

  薛中書元超謂所親曰:「吾不才,富貴過分,然平生有三恨:始不以進士擢第,不得娶五姓女,[一]不得修國史。」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四企羡門。

 [一]「不得」二字據《類說》補。《唐語林》有「不」字。

  有患應聲病者,問醫官蘇澄,云:「自古無此方。今吾所撰本草,網羅天下藥物,亦謂盡矣。試將讀之,應有所覺。」其人每發一聲,腹中輒應,唯至一藥,再三無[一]聲。過至他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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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應如初。澄因為處方,[二]以此藥為主,其病自除。

  《酉陽雜俎》續集卷四引作《劉餗傳記》。事亦見《朝野僉載》卷一張文仲條,末云「一云問醫蘇澄云」。

 [一]「無」字據《酉陽雜俎》補。

 [二]「因」原字壞,似「目」字,今據《稽古》本及《酉陽雜俎》。

  楊弘武為司戎少常伯,高宗謂之:「某人何因輒受此職?」對曰:「臣妻韋氏性剛悍,昨以此人見囑。[一]臣若不從,恐有後患。」帝嘉其不隱,笑而遣之。

  《廣記》二七二引作《異纂》。

 [一]「昨」原作「服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

  盧尚書承慶,總章初考內外官。有一官督運,遭風失米,盧考之曰:「監運損糧,考中下。」其人容止自若,無一言而退。盧重其雅量,改注曰:「非力所及,考中中。」既無喜容,[一]亦無愧詞。又改注曰:「寵辱不驚,考中上。」

  《廣記》一七六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雅量門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[一]「既無喜容」句下原有「亦無愧容」四字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刪。

  司稼卿梁孝仁,高宗時造蓬萊宮,諸庭院列樹白楊。將軍契苾何力,鐵勒之渠率也,於宮中縱觀。孝仁指白楊曰:「此木易長,[一]三數年間宮中可得陰映。」何力一無所應,但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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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詩云:「白楊多悲風,蕭蕭愁殺人。」意謂此是塚墓間木,[二]非宮中所宜種。孝仁遽令拔去,更樹梧桐也。

  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

 [一]「易」字以上四十六字原缺,據《唐語林》補。原本於上條末注:「元本缺數字。」《稽古》本改注於本條首,是也。《說薈》本作「唐初宮中少樹孝仁后命種白楊謂何力曰此樹易」二十字,亦誤。

 [二]「木」原作「本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唐語林》改。

  許高陽敬宗,奏流其子昂於嶺南。及敬宗死,博士袁思古議諡曰「繆」,昂子彥伯於眾中將擊之,袁曰:「今為賢尊報,何為反怒?」彥伯慚而止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 李義府既居榮寵,葬其父祖,自京至於一原七十餘里,役者相繼。始國家以來,人臣喪事之盛,所未有也。

  京城東有塚極高大,俗謂呂不韋塚,以其銳上,亦謂之尖塚。咸亨初,[一]布政坊法海寺有英禪師,言見鬼物,云:「秦莊襄王過其舍求食,[二]自言是其塚,[三]而後代人妄云不韋也。」

  此條原與上條相連,今依《說薈》本另列一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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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一]「亨」原作「享」,涵芬樓影印底本誤改為「淳」,據《說薈》本改。

 [二]「過」原作「遇」,據《說薈》本改。

 [三]「塚」原本壞字,涵芬樓影印底本誤改為「掾」。據《說薈》本改。

  秘書少監崔行功,未得五品前,忽有鸜鵒銜一物入其堂,置案上而去,乃魚袋鉤鐵,不數日而加大夫。[一]

  《廣記》一三七引作《異纂》。

 [一]「鉤鐵」原作「決」,據《廣記》改,并補「不」字。

  劉仁軌為左僕射,戴至德為右僕射,人皆多劉而鄙戴。有老婦陳牒,至德方欲下筆,老婦問左右曰:「此劉僕射、戴僕射?」曰:「戴僕射。」因急就前曰:「此是不解事僕射,却將牒來。」至德笑令授之。戴僕射在職無異迹,[一]當朝似不能言,[二]及薨,高宗歎曰:「自吾喪至德,無可復聞。當其在時,[三]事有不是者,未嘗放我過。」因索其前後所陳章奏盈篋,閱而流涕,朝廷始追重之。

  《廣記》一七六引作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[一]「在職」二字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補。

 [二]「似」原作「以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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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[三]「當其」,《說薈》本作「讜言」。

  高宗乳母盧,本滑州總管杜才幹妻。才幹以謀逆誅,故盧沒入於宮中。帝既即位,封燕國夫人,品第一。盧既藉恩寵,屢訴才幹枉見構陷。帝曰:「此先朝時事,朕安敢追更先朝之事。」卒不許。及盧以亡,[一]復請與才幹合葬,帝以獲罪先朝,亦不許之。

  亦見殘本《唐語林》(錢熙祚校記引)。

 [一]「以」,《說薈》本作「將」。「及盧以亡」四字,殘本《唐語林》作「臨亡」。

  高宗承貞觀之後,天下無事。上官侍郎儀獨持國政,嘗凌晨入朝,巡洛水堤,步月徐轡,詠詩云:「脉脉廣川流,驅馬歷長洲。鵲飛山月曉,蟬噪野風秋。」音韻清亮,羣公望之,[一]猶神仙焉。

  《廣記》二○一引作《異纂》。《詩話總龜》二七引作《小說舊聞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四企羡門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
 [一]「羣」原作「郡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小史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

  高宗時,司農欲以冬藏餘菜,賣之百姓,以墨敕示僕射蘇良嗣,判曰:「昔公儀相魯,猶拔去園葵,況臨御萬邦,而販蔬鬻菜。」事竟不行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政事門下,文字稍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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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楊汴州德幹,高宗朝為萬年令。有宦官恃貴寵,放鷂不避人禾稼,德幹擒而杖之二十,悉拔去鷂頭。宦者涕泣袒背以示於帝,帝曰:「你情知此漢獰,何須犯他百姓?」竟不之問。

  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

  高宗朝,以太原王、范陽盧、滎陽鄭、清河博陵二崔、隴西趙郡二李等七姓,恃其族望,恥與他姓為婚,乃禁其自姻娶。於是不敢復行婚禮,密裝飾其女以送夫家。[一]

  《廣記》一八四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
 [一]「密裝」二字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
  賈嘉隱年七歲,以神童召見。時長孫太尉無忌、徐司空勣於朝堂立語。徐戲之曰:「吾所倚者何樹?」曰:「松樹。」徐曰:「此槐也,何得言松?[一]」嘉隱云:「以公配木,[二]何得非松。」長孫復問:「吾所倚何樹?」曰:「槐樹。」公曰:「汝不能復矯對耶?」嘉隱曰:「何煩矯對,但取其以鬼對木耳。[三]」年十一二,貞觀年被舉,雖有俊辯,儀容醜陋。嘗在朝堂取進止,朝堂官退朝並出,俱來就看。餘人未語,英國公徐勣先即諸宰貴云:「此小兒恰似獠面,何得聰明?」諸人未報,賈嘉隱即應聲答之曰:「胡頭尚為宰相,獠面何廢聰明。」舉朝人皆大笑。[四]徐狀胡故也。

  《廣記》二五四引作國史纂異(明鈔本《廣記》作《嘉話錄》)。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夙慧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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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參見《大唐新語》八聰敏門。

 [一]「之曰」以下十九字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補。

 [二]「配」字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補。

 [三]「對」字據《廣記》補。

 [四]「年十一二」至「舉朝人皆大笑」九十二字,原作「徐歎曰此小兒作獠面何得如此聰明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「徐勣」《廣記》作「李勣」,今從上文仍作「徐勣」。

  高宗時,蠻羣聚為寇,討之輒不利,乃以徐敬業為刺史。州發卒郊迎,敬業盡放令還,單騎至府。賊聞新刺史至,皆繕理以待。敬業一無所問,他事已畢,方曰:「賊皆安在?」曰:「在南岸。」乃從一二佐史而往,觀者莫不駭愕。賊初持兵覘望,見船中無所有,乃閉營藏隱。敬業直入其營內,使告曰:「國家知君等為貪吏所苦,非有他惡,可悉歸田里。後去者為賊。」唯召其魁帥,責以早降之意,各杖數十而遣之,境內肅然。其祖英公聞之,壯其膽略,曰:「吾不辦此。然破我家者必此兒。」英公既薨,高宗思平遼勳,令制其塚像高麗中三山,猶漢霍去病之祁連云。後孫敬業兵起,武后令掘平之,大霧三日不解,乃止焉。

  《通鑑》二○一《考異》引作《小說》,《廣記》一六九引作《異纂》,均至「破我家者必此兒也」止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識鑒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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